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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范

  • 关于公布我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41号)内容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整治我校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伤害体罚学生、发表不当言论等违规行为,现将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予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635-8240311、0635-8240212
    22-07-24
  • 第四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学校必须依法维护和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学校教
    18-11-22
  • 第五十三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转入和不能到校就读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均可取得本校学籍,具体办法按《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执行
    18-11-22
  • 第三十五条: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总务处要制定好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效率。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财务
    18-11-22
  • 第二十一条:坚持立德树人核心地位不动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学校德育工作的新局面,把塑造一支思想境界高、道德情
    18-11-22
  •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校处置学生
    19-09-1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 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
    19-09-19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
    19-09-18
  •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学生因上课下课拥挤发生踩踏意外事故以及迅速、有序、高效处理好学校踩踏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
    19-09-19
  •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9-09-23